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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措施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措施


一号、二号楼出发层限停五分钟 三号楼出发层、到达层限停八分钟


自8月16日起,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将采取区域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其中,1号、2号航站楼出发层道路限时停车5分钟;3号航站楼出发层、到达层道路限时停车8分钟(均含通行时间)。违反上述措施的驾驶人可能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首都机场旅客吞吐量持续增长,航站楼前道路交通压力日益凸显,车辆在航站楼出发层等待接机占用落客通道、夜间随意斜停、行车中打开后备厢故意躲避监控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降低了航站楼前道路的通行效率,严重影响了进出港旅客的出行效率。首都机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深入调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措施,将利用监控设备实时记录车辆在限时区域内超时停车的行为,实现对整个限时停车区域监控的全覆盖,超时停车的信息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具体的限时停车区域为:1号航站楼由东引桥(或者机场高速分流处)经出发层至西引桥;2号航站楼由出发层与停车楼分流处,经出发层至1号航站楼与机场高速分流处,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含通行时间)。3号航站楼由东引桥合流处经出发层至西引桥分流处,由到达层入口经到达层至到达层出口,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含通行时间)。违反上述限时停车措施的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同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接送航班时,要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对于接送旅客或需停留时间较长的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或者停车楼内,自觉做到即停即走,共同维护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的良好交通秩序。

(来源:中国民航网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