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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场集团航空情报服务试点通过民航局批复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内蒙古机场集团航空情报服务试点通过民航局批复

本网讯(内蒙古机场集团:赵大伟报道)根据深化民航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民航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解决中小机场发展中情报业务不专等难题,12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批复华北地区管理局上报的《关于内蒙古机场集团设立航空情报集中服务试点的请示》,同意内蒙古机场集团开展集中情报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内蒙古机场集团航空情报集中服务试点是全国民航机场首个情报集中服务试点。近年来,内蒙古机场集团积极探索将所属中小机场航空情报业务进行集中管控,规范业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合理利用资源,最终实现航空情报业务“一体化”管理的新思路。按照批复意见,内蒙古机场集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机场前期工作情况,分二批启动试点:第一批试点自批复下发之日起启动,试点机场范围包括∶包头机场、阿拉善左旗机场、阿拉善右旗机场、阿拉善额济纳旗机场、扎兰屯机场、乌兰察布机场;第二批试点自批复下发6个月后启动,试点机场范围包括∶阿尔山机场、巴彦淖尔机场、二连浩特机场、霍林河机场、乌海机场。

航空情报集中服务试点获批,标志着内蒙古机场集团在航空情报业务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进一步促进了中小机场航空情报业务的发展。内蒙古机场集团将继续发挥在人员管理、资源配置、运行管理统筹中的优势作用,带动航空情报服务能力水平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内蒙古机场集团将按照批复要求,制定开展集中服务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情报集中服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一套适用于中小机场航空情报业务管理的标准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