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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召开食品安全防控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商贸公司召开食品安全防控工作会议

本网讯(商贸公司:许丽颖 报道)随着入夏以来气温逐渐升高,做好商品安全保障成为了商贸公司工作重点,为了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管控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7月9日,商贸公司组织11家销售食品类合约商召开了食品安全防控专题会议,对上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下半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各合约商从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工作,详细介绍了商品出入库管理、冷藏商品运输管理、夹带物品检查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流程。

在认真听取合约商汇报后,商贸公司对各合约商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管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安全第一。各合约商对食品安全的思想认识要再强化、再提升,安全责任要做到再压实、再压紧,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坚持预防为主。要严把食品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做好供货商资质审查以及评价工作,不合格食品严禁入店;强化食品运输环节管控,运输工具必须满足食品类商品的运输条件。同时,要认真做好对散装类食品的存放容器和工具的定期清洗和消毒,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加强员工教育,针对易产生安全风险的食品,在顾客交付环节做好售后贮存条件的温馨提示,以维护和促进食品安全为目标,不断增强顾客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坚持依规监管。要健全规章制度及标准要求,做好食品保质期、存储条件、标签标注等方面的日常自查工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各项要求。

此外,商贸公司针对疫情防控要求,对供应商在冷链食品的管控方面进行了重点提示。各合约商在配送冷链商品前,必须按批次和品种提供商品、搬运车辆及工具、存储环境的消杀记录及核酸检测结果。针对保质期不满7天的冷链商品,合约商需以周为单位提供相关消杀记录及核酸检测结果,并提供商品中进口原材料的核酸检测结果及使用周期说明,坚决杜绝疫情风险,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未来,商贸公司将持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惩处不合规食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营造健康、平安的商圈氛围,为推进“平安商圈”建设贡献力量。